分布式自治组织(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,DAO)是一种建立在区块链上,通过智能合约规则进行决策与行动的新型社会组织形式。DAO 允许分散在世界各地的“工作者”在区块链上成立“利益共同体”并在低信任模式下充分参与决策,其主要特点是组织的协作规则由智能合约事前约束,任务分配、薪资发放、组织治理等协作流程公开透明,并由区块链技术保障组织协作规则的分布式自主运行。DAO 之于数字原生经济就像股份公司之于传统经济,但 DAO 和股份公司在组织架构上差别明显。DAO 打破了传统组织与市场之间的界限,进一步推动了数字组织形式的创新。股份公司由层级分明和自上而下的股东、管理层、员工组成,公司治理决策、经营收益都遵循多数下层服从少数上层、按组织身份分得收益原则,是全球市场经济最主要组织形式。而 DAO 组织由社区管理者、开发者、创作者和财政管理者等角色以分布式的方式组成,通过区块链和数字资产把他们连接起来,重塑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“支配 - 依附”关系,消费者随时可以成为生产者,参与到组织的治理过程中。
当前阶段,DAO 会以一种数字化的方式去重现和验证过往人类各种各样的组织形态,在区块链生态的支持下未来有着旺盛的生命力。DAO 组织源于其扁平化管理和高效透明的决策、执行和激励机制,可以最大发挥成员和组织的积极性,快速推进场景中的价值实现。区块链为组织协作提供了多元参与的平台,开放的组织形态加快了组织创新和资源配置,生产者、参与者、所有者、消费者的身份边界消失,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参与者的资源和积极性,参与者既能够参与构建项目获取报酬,也可以获得组织发展带来的经济利益。
由于 DAO 目前仍处在不成熟阶段,以下缺点更需要被我们重视。目前 DAO 组织的运行规则缺乏法律支撑,有违规或者发生争议时司法介入的难度较大,特别是在智能合约存在漏洞时DAO 将发生严重的危机。因为公信力原因,有号召力的 DAO 组织对区块链生态较为依赖,当生态发生问题时自然会波及到 DAO 组织的根本;由于组织协作方式过于分布式,随着组织的壮大、人员和项目的逐渐增多,出现协作效率低和激励机制缺乏合理性等问题。在治理层面,DAO 组织通常作为管理组织调节链上应用的发展方向和经济系统,DAO 组织参与者以拥有数字资产的权重参与决策,但经济权重的治理方式将财富作为一种治理权利,资本可以通过“滚雪球式”的手段不断增加自己的权重,实现了对数字社会公共资源的垄断,最终服务于集体利益的公共治理将成
为资本获利的手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