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字藏品在符合交易主体合规要求下,主打三种交易模式
目前,我国现有的数字藏品交易平台交易模式各不相同,在数字藏品市场上主体可分为以下三类模式:
1)部分平台依托自身开发的联盟链区块链发布数字藏品,藏品本身严格禁止转赠、转售,仅用于收藏,严格杜绝二级市场交易。
2)转赠模式指用户间可以在一定周期内转赠数字藏品,这类平台的底层技术可以为联盟链,还有一些平台选择公链作为底层技术,这样与目前国际市场上NFT产品相接近。
3)开放寄售模式,平台允许用户在购买后进行交易,此类藏品会随着交易次数增多水涨船高,存在炒作风险。